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那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策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章,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修改完善了《嘉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反馈电话:0896-3633001。
责任编辑:嘉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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