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嘉黎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本目录管理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嘉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嘉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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